埃克森美孚公司董事会已一致建议股东批准将公司的法律注册地从新泽西州迁至德克萨斯州,以使其公司结构与长期设在德克萨斯州的业务运营保持一致。这一搬迁提议旨在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与数十年来在德克萨斯州的业务发展相协调。

公司方面表示,此次法律注册地的迁移不会对埃克森美孚的业务运营、战略规划、资产配置或员工工作地点产生任何影响。自1989年将总部迁至德克萨斯州以来,该州已成为公司高管领导层、核心研究设施及美国员工队伍的重要中心,支持公司的日常管理和创新活动。
埃克森美孚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达伦·伍兹指出:“董事会认为德克萨斯州的法律和监管框架,包括更新的商业法规及新成立的德克萨斯州商业法庭,为高效处理复杂公司事务和促进长期股东价值提供了有利环境。” 这一观点基于对德克萨斯州商业环境的评估,旨在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该提案的详细内容已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初步代理声明中概述。埃克森美孚股东将在2026年的年度会议上投票决定这一重新注册事宜,届时将根据股东意见最终确定法律注册地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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