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方面,《通知》要求强化数智科技赋能,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提升异常数据预警能力,开展无感式、穿透式监管,加强非现场与现场执法衔接转化;拓展问题线索渠道,畅通投诉举报途径,鼓励内部知情人和社会公众举报,建立完善举报奖励机制,引导和鼓励公众积极发挥监督作用。
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方面,《通知》强调,坚持“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依法查处弄虚作假的技术服务机构和个人,一并惩治上下游关联企业,实现“一案多查、全链条追责”;对近年查处机构整改情况开展复核复查,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加强大案要案指导,用好专案督导、提级查办、联合挂牌督办等手段,强化办案指导。
在提升协同联动效能方面,《通知》明确,要完善联合检查、联合办案机制,将技术服务机构作为“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重点对象;推进区域执法协助,深化执法司法协同,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等衔接配合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分类建立技术服务机构信用管理制度,实施差异化监管。
在完善监管执法制度方面,《通知》要求,要加强《中华人民共 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及“两高”司法解释适用研究,统一类案法律适用;严格行业准入退出,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机动车船排放检验等领域资质认定和登记备案管理,细化弄虚作假禁止从业情形,严把行业准入关口。
《通知》还对各地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检查行为、做好帮扶指导、强化舆情引导提出明确要求,强调严格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要求,加强普法宣传与帮扶指导,引导行业自律,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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