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以及宣传手册等渠道,提醒辖区内的排污单位提交《2025年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3季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是排污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排污许可证要求,定期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的报告,用于总结和报告排污单位在报告期内的排污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生态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是排污单位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管的重要法律文件。如未按时提交,排污单位可能面临5000元至两万元罚款等处罚。
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是排污许可管理的重要一环。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要求,向审批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排放浓度、排放量等。作为自证守法的重要依据,定期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一方面,可以让排污单位通过自查,确定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降低违法风险;另一方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进行数据分析,了解排污单位的排污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然而,笔者发现仍有一些地区存在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重提交轻质量”的现象。如检查中发现,某五金制品厂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的《2024年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年报)》存在自行监测数据与实际不符的问题。自行监测报告显示某排口污染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3mg/m3,而其提交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这一数值被篡改为0.13mg/m3。今年6月,上海某环保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对30余万份2024年全国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进行分析,发现多份报告存在污染物名称有误、排放浓度出现负值等明显异常数据。如某小微企业提交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显示,企业7月—9月二氧化硫排放111.9亿吨,而许可值仅0.36吨,超许可排放量311亿倍。
作为排污单位自证守法的重要依据,如何确保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填报质量,成为摆在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和排污单位面前的一道难题。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审核从严、分类监管。各地应按照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审核重点,严格把关、审核执行报告的规范性与完整性。对填报不规范、数据明显异常、漏项缺项的报告要及时退回,并指导帮扶企业修改完善。执法部门可根据执行报告的审核情况,确定填报质量相对较差、填报质量要求相对较高的典型行业和排污单位,作为后续执法监管的重点检查对象。比如上海市近期印发的《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5年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对全部市管持证单位以及各区不少于25%的持证单位年报内容开展规范性审核,并要求审核范围必须涵盖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生产、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等6个典型行业。
将检测数据“用”起来。笔者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执法人员往往更重视检查现场正在发生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对企业提交的历史数据关注程度不够,存在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数据“提而不用”的现象。相关数据显示,30余万份2024年全国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仅有10%左右被用于后续生态环境执法或污染防治政策调整。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报告的污染物排放量可以作为年度生态环境统计、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的依据。因此,各地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可将执行报告作为一个和水、气、声等污染要素并列的检查项,严格检查。其他业务主管部门在使用执行报告数据的过程中,发现异常数据的,应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执法部门。
加强人工智能化监管。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填报的内容较多、提交时间集中,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很难逐一审核。各地要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管理系统,提高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填报质量。比如利用大数据对所有排污单位提交的执行报告进行数据采集、内容分析,重点筛选文字内容高度相似、数据雷同或异常等情形,为生态环境部门精准检查提供技术支持。比如近期,长三角某市利用大数据精准发现某单位提交的《2025年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2季度)》中某废气排放口排放数值与一季度雷同,涉嫌抄袭以往数据。最终,这家单位因“未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排放浓度、排放量等”原因,被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