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网传美国将“大疆专利侵权”的处罚金额从此前的2.79亿美元上调至60亿美元,即罚款440亿元人民币的传闻。10月31日,大疆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回应称,该案件在今年四月陪审团的裁决金额是2.789亿美元,案子仍在审理过程中,截至目前并没有更新的判决信息。
据此前中证报报道,2021年,美国航空航天企业德事隆公司以侵权专利为由在美国得克萨斯州联邦法院对大疆提起专利诉讼。德事隆公司认为大疆无人机的悬停功能侵犯其“飞机自动悬停控制”专利,并认为大疆无人机的跟随功能侵犯其“交通工具控制系统”的专利,要求大疆公司共支付3.67亿美元(约合25亿元人民币)的赔偿。2023年4月21日,美国得克萨斯州韦科市的联邦陪审团决定支持德事隆公司的主张,判定大疆生产的无人机侵害了该公司两项专利,并须向权利人赔偿2.79亿美元(约合20亿元人民币)。
大疆当时就陪审团裁决回应称,“大疆不认同此次陪审团的裁定。大疆的产品没有使用德事隆的技术,对方是一家军用直升机公司,而我们是一家民用无人机公司,完全不是一类产品。事实上,德事隆本次用来诉讼的核心专利是2011年申请的,但是大疆在2009年推出的XP3.1中就用到了该项技术。因此,我们会考虑继续上诉,相信当地法律最终会给出公正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