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芜湖市生态环境局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依法行政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法治引领,积极发挥规范服务保障作用,通过“三个加强”,全面深化法治机关建设。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为切实解决该市机动车污染防治问题,该局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起草《芜湖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经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召开立法听证会、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充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及时调整修改条文,不断完善草案内容,使规章条文更接地气、更具操作性。2021年印发《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实施办法》,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
二是加强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该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应用移动执法系统开展现场执法,实现执法全程留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制度等及时向社会公开,针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从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依据、执法裁量等方面全面审查,确保有效提升案卷质量,2021年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91件,被提起行政复议6件,复议纠错率0%,复议后提起诉讼0件。因行政处罚被提起行政诉讼2起,1起裁定撤诉、1起经二审维持一审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切实增强了政府行政执法公信力。
三是加强普法宣传。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六五环境日”等时间节点,紧抓“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等环境建设及环境教育载体,将法治宣传教育与环保宣教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开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征集、“两微一网”、专家讲座等形式,提升普法工作水平。2021年开展“志愿普法行送法进民企”活动,宣讲碳排放碳中和政策和《长江保护法》,来自全市100多家企业的管理人员200余人参加了普法宣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