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围绕推进绿色发展重点领域合作、推进境外项目绿色发展及完善绿色发展支撑保障体系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意见的发布充分体现了我国高质量推动绿色“一带一路”的担当,为完善全球环境治理体制提供了中国方案与中国智慧。
生态环境与发展不均衡是制约全球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将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绿色发展理念创造性结合,一方面契合全球可持续发展要求,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提升“一带一路”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将绿色作为共建“一带一路”的底色,是“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在首届和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共建绿色“一带一路”获得广泛认同。
近年来,中国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先后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签署建设绿色“一带一路”谅解备忘录,与沿线国家及国际组织签署50多份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文件,与沿线28个国家发起“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伙伴关系倡议等,在可再生能源、节能环保、传统能源及产业生态改造等领域与沿线国家展开密切合作。同时,中国在“一带一路”产能国际合作中持续开展低污染、低能耗的高技术示范项目,取得积极成果。在绿色投融资领域,中国倡导成立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亦在致力于推进绿色信贷,发展低碳环保项目。
但也应看到,当前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各国绿色发展需求多样。如一些国家存在传统能源枯竭和转型问题,一些国家则面临着生态环境恶化问题等。二是工业化发展模式与绿色发展存在矛盾。发展中国家大多依赖粗放型发展模式推进工业化进程,具有资源消耗重、污染排放大、产业结构低的特征,且普遍缺乏绿色发展顶层设计,绿色技术与管理水平较低,绿色投资与金融体系发展滞后。三是绿色金融支持不足。绿色金融产品缺乏,供需匹配度不足,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缺乏针对性,项目对接效率较低,融资主体获取支持不够。
针对上述问题,急需高质量持续推进“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意见的发布恰逢其时。一是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区域推进重点。同国际组织及共建国家展开密切合作,借助双边、多边国际合作机制构建绿色合作网络,在投资与项目中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根据当地生态环境状况与发展需求确定推进重点。二是着力推广绿色发展理念经验。通过典型项目证明绿色发展与高质量工业化间能够兼容,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绿色发展理念和中国发展经验。三是充分发挥绿色金融赋能作用。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形成有效可行的“一带一路”绿色金融长效发展机制,持续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根据项目特征和不同绿色发展需求,量身定做“一带一路”绿色投融资方案与项目管理评价机制,优化绿色投资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