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新污染物治理部际协调小组第四次会议在京召开。生态环境部部长、协调小组组长黄润秋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污染物治理,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十四五”以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新污染物治理重大改革任务,不断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持续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有效防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会议强调,“十五五”时期是美丽中国建设承上启下、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关键时期。要准确把握推进新污染物治理面临的形势和挑战,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风险为核心,治理目标上更加突出风险防控,治理理念上更加突出科学统筹,治理方法上更加突出整体协同,治理保障上更加突出固本强基,构建贯穿全过程、涵盖各类别的新污染物治理体系,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指出,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要全面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进一步发挥协调小组作用,认真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加快推进新污染物治理重大改革任务落实落地,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加强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源头管控,组织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关,实施新污染物治理重大工程,全面提升新污染物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新污染物治理部际协调小组2025年工作总结和2026年重点工作计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等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代表参加会议。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主任,生态环境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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